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u30002009年收费标准u3000u30001、学费标准u3000u3000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及闽价费【2007】262号文件规定,我院高职高专各专业(除与菲律宾合作办学的计算机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与菲律宾合作办学的计算机应用专业(网络方向)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u3000u30002、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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