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3 15:42:43 | 35教育网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我院收费标准执行。1.各专业学费标准:(1)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酒店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专业每人7500元/年;(2)会计电算化、计算机信息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装潢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动漫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产品造型设计专业每人8500元/年;(3)计算机应用技术(印度NIIT软件工程师方向)专业每人9500元/年。2.住宿费收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1160元/年。3.代办费收费标准(1)书籍费每人500元/年(多退少补);(2)生活用品及校服每人480元;(3)军训费每人200元;(4)保险费每人48元/年(自愿)。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4.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精神执行。(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实施“阳光高考”招生,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龋艺术类在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按照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艺术类、高职单招类仍按原有的“梯度志愿”设置原则录取,即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录取时可享受20-50分加分的优惠。2.成立监察领导小组,参与招生全过程,确保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院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3.按省高招办规定,如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由我院提出申请,省招委会批准后,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50分以内按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录龋4.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省高招办的投档规则进行录龋5.考生出档后专业录取原则:按考生的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若第一专业已满,根据二、三、四专业给予调剂。 35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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