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3 05:21:18 | 35教育网
江西科技学院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和标准
1. 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教育厅和物价局审批后的项目和标准收取有关收费;
2. 若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办理退学退费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
1.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学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江西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学籍;
2. 凡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籍。
3.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科技学院印章的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4.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江西省教育厅注册,并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
江西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及办法
1.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依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在录取工作中,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和各省的招生规定,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对考生录取专业,视考生报考志愿和身体健康状况,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降分或加分考生按国家规定进行录取。对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并优先满足其专业志愿;
3.我校对非语言类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4. 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设立考点省份,文化成绩上线,校考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未单独设立艺术类考点省份,则承认该省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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